2024-01-27 00:20
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,切实做好人民群众生活保障工作,经市场经营主体主动申请、签订承诺书,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逐店审核,报区卫健局同意,现将商州中心城区第八批恢复营业理发店名单通报如下:
2.所有从业员工必须持48小时内有效阴性核酸证明并戴口罩上岗,没有呼吸道相关症状(非中高风险区)。
3.所有开业门店门口设置顾客缓冲区,设立专用工作台放置“行程卡”、“固定场所码”、酒精消毒液,并落实专人督促顾客戴口罩、扫固定场所码、查验核酸结果、消毒、保持一米线.所有场所负责人签订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一式两份。留场所负责人电话并落实包抓人员。
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自觉佩戴口罩,有序排队,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,提倡预约服务。
原标题:《商州区关于发布第八批中心城区恢复营业市场经营主体(理发店)名单的通告》